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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个小区垃圾分类流于形式 该管管了!
浏览: 发布日期:2020-12-29

 华辰嘉园小区垃圾分类投放不规范。

华辰嘉园小区垃圾分类投放不规范。

林泉雅舍小区的居民生活垃圾被扔至公交站台。  □记者 鲍旺 摄

 

督导员不督也不导,乱投乱放视而不见—— 

多个小区垃圾分类流于形式 该管管了!

 

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,是改善人居环境,实现生活垃圾减量、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。今年6月1日起,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市正式推开。如今半年过去了,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,理应成为全社会的责任和共识。然而,近日苏报“96466曝光台”接到苏城多个小区的业主反映:他们所在的小区虽已施行生活垃圾分类,却仍有不少住户屡屡不规范投放,造成环境既脏又乱,而理应及时出面督导的相关部门和单位,却未能有效劝阻和引导,导致垃圾分类工作在这些小区流于形式。

相城区华辰嘉园小区,于今年11月18日起施行生活垃圾分类。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,该小区生活垃圾不规范投放现象仍十分常见。“楼下的垃圾桶全部撤走了,改成了小区的投放点,但可能是前期宣传没有到位,有些人不知道投放点在哪,或者不愿去,扔得楼道、绿化带、路边全是垃圾……”该小区业主王先生与其他业主看不过,趁休息时清理掉了一部分垃圾,但他们发现这不是治本之策。“乱扔的没有被及时制止,其他人看到了会跟着乱扔,那么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只会越来越差,流于形式。”王先生说。

12月21日上午10点多,苏报记者在华辰嘉园北区看到,该区四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均已闭门停收,不过站点四周还是堆满了大量生活垃圾,污水横流,发出臭味。一位保洁员见了,拿出钥匙打开一个投放点,将地上的垃圾归集到点内的垃圾桶中。此时,有几位业主走来,将整袋垃圾直接扔进垃圾桶。记者看到,部分垃圾袋中的垃圾并未分类,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在了一起。对此,在场的保洁员没有制止,也没有劝说,只是继续默默收拾。

姑苏区新康花园于今年11月30日撤桶并点,开始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。可施行近一个月了,该小区的垃圾投放仍处于无序状态。12月23日上午8点,苏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,63号楼旁虽有生活垃圾分类定时投放点,却未启用,而是在站点前摆放了八九个垃圾桶,一名督导员正在值班。因该站点位于小区主干道旁,前来丢垃圾的居民较多,记者看到短短1分钟内,就有6个人前来丢垃圾,却没有一人按照要求,将垃圾分好类后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中,而是直接将整袋整袋的垃圾扔在了地上。对此,督导员没有任何反应,只顾将面前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,再分别放至相应的垃圾桶中。记者问督导员是否应该引导小区业主,让他们自己对垃圾进行分类再投放,该督导员称,不知有这项职责!

新康花园小区上午的垃圾投放时间截至8点30分。过了8点30分,督导员离开,但站点前仍不断有人前来丢垃圾,垃圾桶四周的垃圾越积越多,旁边虽有小区保安,却对此视而不见。没多久,一辆垃圾清运车来到投放点,开车的环卫工先将垃圾桶中的垃圾装运上车,紧接着又将垃圾桶四周的垃圾也直接装运上车。地面上的垃圾中有不少尚未分类,直接装车难免会造成混装混运。对此,该环卫工的说法是“垃圾分类刚开始,没办法”。

高新区林泉雅舍小区施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已近三个月,但目前仍有不少业主不愿去垃圾分类投放点,而是宁愿将生活垃圾带出小区,扔至公交站台等处。此外,在相城区御苑家园、吴中区瑞景苑、吴江区瑞景国际、高新区学府花苑等小区,也有业主反映垃圾不规范投放,却没有得到有效监管。

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,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劝告、制止;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,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。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、指导工作,配合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组织、动员、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。住房和城乡建设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需做好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工作。

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,《条例》明确了各部门、各单位的职责,为何还有这么多小区垃圾分类投放不规范,甚至被指流于形式?苏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,作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物业,“叫难”的不少。在新康花园物业服务中心,一名工作人员承认小区生活垃圾存在一定程度的混装混运,却称督导员是社区找来的,物业没权力管。相城区华辰嘉园物业主管沈先生则直言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是“不成功”的,因为物业和社区“没有执法权”,能做的只是找人把乱扔的垃圾收走,而宣传的效果“目前看来并不大”。相城高新区(元和街道)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,垃圾分类是项长期的工作,目前处于过渡阶段,“还需要适应”,针对存在的问题,他们会通知社区,由社区出面督促物业做好工作。如此一来,问题又回到了“没有执法权”的物业手上。在其他多个街道、社区,对垃圾不规范投放现象的答复,大多只是“加强督导宣传”,而没有其他更具体、更有效的措施。

“都说万事开头难,但如果头没开好,接下来的工作岂不是更难?”记者采访中,一位业主的说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
实际上,对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,有明确的监管要求。“要做到‘四个第一’,第一时间发现,第一时间溯源,第一时间教育,第一时间整改,防止出现破窗效应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,物业是责任人,有没有做好宣传工作,发现问题有没有劝导、取证?社区有没有配合物业工作,提供帮助?街道层面有执法权,有没有出面执法?几方缺一不可。虽然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有一个过渡阶段,但不能以过渡期为由而不作为。”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成员干女士说,“即便施行前期对不规范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,但从部分小区的情况来看,工作没有到位,存在多方不作为的问题。”干女士建议相关小区物业以及所属街道、社区应三方共同协商,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制定更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,同时工作专班也会加强督导、检查,以考核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、单位尽职尽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。苏报“96466曝光台”将继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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