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
已实施超半个月
但仍有部分居民和企业屡教不改
漠视相关规定
天津综合执法部门已开出多张罚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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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里、食堂、户外
都要摆4个垃圾桶吗?
现在答案来了!日前
市市场监管委印发
关于贯彻落实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的通知
其中对于工作场所的
分类垃圾桶配置
做了详细规定01
分类投放收集要求
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“四分类”标准,即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。厨余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绿色;可回收物投放容器一般采用蓝色;其他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黑色;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红色。
各单位(部门)按照《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的通知》(详情)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,不得随意抛洒、倾倒或者堆放。产生的垃圾应按照天津市垃圾“四分类”标准,实施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,严禁混装混运。
厨余垃圾应分类收集、专人管理,通过物理方式将厨余垃圾做到干湿分离,实现无害化处理。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,四种垃圾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。
02
配置设施
各单位(部门)在便于投放、收运的位置配置分类垃圾桶。
办公室
每间办公室设置一组两分类垃圾桶(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),容量20L/组。
办公区楼道公共区域
办公区楼道公共区域设置一组两分类垃圾桶(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),容量120L/个。
提供堂食的餐区
提供堂食的餐区设置三分类垃圾桶(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),容量120L(240)/个,厨余垃圾投放容器设置数量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垃圾产生量设置,以“不满溢”为标准,原则上每百人配置1个240升的垃圾投放容器,不满百人的按1个桶配置。
桶车对接点
桶车对接点设置四分类垃圾桶(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),容量240/个;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至少一个桶车对接点。
所有室外分类垃圾投放容器的设置点,地面须经硬化处理,分类垃圾投放容器须摆放整齐,外观整洁干净,桶身桶盖完整无损,以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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